说起美国这个移民大国,大家自然而然的就想到了EB-5投资移民。正是由于国内大大小小的中介结构反复宣传“50万美元就能获绿卡”,导致想移民的群体对美国移民产生了固有印象。随着EB-5的风险及排期等问题不断加剧,EB-1慢慢走进大家的视角。特别是EB-1A,都说EB-1A要求太高,确实相较于EB-5要求较高,可也并非你想象中的高不可攀、遥不可及。
移民美国对任何国人来说都是一件大事,面对人生大事件谨慎一些事非常必要的。在你选择移民美国前,应多多了解美国移民有什么方式和类别,充分分析自己的情况,选择更加适合自己的方式。
就比如说这EB-1A“杰出人才”移民,审批时间短,费用低,直接获得永久绿卡,是美国移民第一优先级别。但每年申请人数却没有那么多,很大原因是大家对于EB-1A普遍存在以下误区。
误区一:只有像诺贝尔奖(Nobel Prize)这种世界知名奖项得主才可申请杰出人才移民
实际:奖项的知名度不是绝对,许多重要奖项也不是举世皆知,只要申请人能证明所得奖项是该专业领域中重要奖项,且足以证明申请人是该领域金字塔顶端的杰出人才即可。
误区二:如果没有得过任何奖项就不能申请杰出人才移民(EB-1A)
实际:得奖与否不是杰出人才认定的唯一标准,可用EB1A申请十项标准为准备杰出人才移民(EB1A)申请文件。
误区三:移民法规十项标准都必须符合才能申请杰出人士移民(EB-1A)
实际:申请人不需“十项全能”,移民法规规定只要十项标准中符合三项以上即可申请。当然申请不等于一定获批。
误区四:十项标准中各项都必须缴交相关文件才能申请杰出人士移民(EB-1A)
实际:不需要以凑数方式交齐十项标准的证明文件,只需选择其中适用的标准,过多品质不佳丶分散注意力的证明文件反而不利于申请。
误区五:由雇主提出申请才有机会通过杰出人才移民(EB1A)审查
实际:杰出人士移民(EB-1A)不需要“雇主申请”。
误区六:没有拿到美国工作offer,不易申请通过杰出人才移民(EB1A)审查
实际:杰出人士移民(EB-1A)不需要“工作offer”。
误区七:在美国境外申请杰出人才移民(EB1A)将使困难度大增
实际:美国移民局(USCIS)审核重点在於申请人是否为优秀人才,跟居住地丶境内申请或是境外申请无关。
误区八:杰出人才移民(EB1A)申请失败将留下记录影响未来移民申请
实际:美国移民局(USCIS)采个案审查,依申请案内容而定。法规也没有禁止重覆申请。只要申请人没有蓄意提供假材料欺骗移民官,申请人在失败后仍可重新申请。
到底该如何看待EB-1A?
EB-1A申请条件上看非常主观,移民局没有定义最低学位要求,也没有定义论文数量和被引用的次数、受邀次数之类的东西大家很容易看出。原创性就是发表论文,对于很对硕士及以上的高学历人士,一般在毕业或研究中都会有一些论文。至于贡献,论文中必定会有一些新的观点,这些观点必定会对专业研究和进步造成一定的影响。另外,博士读到高年级,一般都会有些审稿机会的,经常会有杂志社的编辑上请求评审。
EB-1A申请跟申请奖学金一样,满足了最基本要求不代表你就会成功,尤其是从2010年开始,移民局有了明确规定,给予他们工作人员权利,在你满足了必要条件的情况下,也可以拒绝你的申请,这时候律师和文案的作用就会很重要,律师的主要作用就是利用自己的经验和专业横向对比,充分总结和挖掘证明申请人的杰出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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