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EB-1A杰出人才移民因其“不限制行业,不需要雇佣、无年龄、学历限制、无投资要求”等优势,在诸多移民项目中脱颖而出,广受欢迎,成为了现如今中国优秀人才携家人赴美定居的重要途径。
根据美国移民法第203(b)款(1)条(A)项的定义,EB-1A“杰出人才”指在科学、艺术、教育、商业、或体育领域“具有卓越专业能力,在其领域中为数不多的顶尖人物之一。”
申请人如果获得过一项或一项以上重大国际知名奖励,如诺贝尔奖、奥斯卡奖、奥林匹克奖或国际重大发明创造等,即可申请EB-1A。
如果不符合上述情况,申请人也可以通过满足以下十条标准中的任意三项及以上,来证明在某一专业领域内的杰出能力与成就,即“十选三”标准:
1) 在业内获得过国家级别或国际性奖项
2) 因个人杰出资质而成为专业协会会员
3) 被专业或主流媒体报道
4) 评审同行的作品
5) 在业内做出重大原创贡献
6) 发表专业学术论文
7) 举办个人作品展览、展示
8) 在知名机构担任领导或关键角色
9) 获得远超同行的高薪
10) 在艺术相关活动中获得商业成功
关于该项目的法律条文,美国移民局只提供了一个比较抽象的定义(十条参考要求,申请人满足其中三条即可考虑申请),并没有给出“杰出人才”的具体条件和明确的衡量标准,比如雅思需要达到多少分,家庭资产条件需要有多少,学历必须达到某个级别。
这样就给一部分DIY申请人(自己准备材料不委托专业移民机构)造成了一些“麻烦”。移民局到底想看到怎样的申请人?“杰出”的定义该如何把握?移民官审核的思路是什么?判断的标准又是什么?关于这些问题,一个没有操作经验,不了解美国移民法案,不熟悉移民官思路,不知道如何针对性准备材料的“新手”根本搞不明白,因此很大概率上都会申请失败。
术业有专攻,这也是为什么需要委托美国专业移民律师来申请的主要原因。
EB-1A杰出人才移民申请不是做简单加法,将条件逐一叠加。这就是为什么同一个申请人由不同的人准备,会有不同的结果。与一个经验丰富的律师团队密切协作,是申请人成功获得绿卡的关键。客户拿到绿卡后,安家、创业、投资、子女教育等诸多事宜,律师皆可为您解惑答疑。
一个合格的律师不仅要具有专业能力更要具有道德准则,为客服工作必须要尽心尽力、替客户着想。我们鼓励各位申请人寻找律师时也要多多对比,在其所在州律师公会以及网上查询律师的口碑。如果你不想走弯路,希望稳妥地把绿卡办成,一定要多比较才能找到一个合格的律师,引领你全家人走一条稳妥的移民之路。当下中美两地的移民/留学服务机构的从业人员的能力与职业素养参差不齐,其中不乏假冒伪劣之辈和无才无德之徒。望大家明鉴,避免耗时费资买教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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