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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杰出人才移民EB-1A申请适合哪些人?

发表时间:2022-08-25 18:05

   在美国,合法身份是每一个华人心目中的头等大事!众所周知,美国职业移民第一类优先(First Preference Employment Based Immigration,简称EB-1)又称“杰出人才”移民,是美国职业类移民申请中的第一类,是美国移民法为那些在艺术、科学、教育、商业和运动等各行各业的优秀外籍人士提供的移民途径。


   杰出人才移民EB-1A申请不需要雇主,不需要提供就业证明,也不需要雇主支持及永久性工作的承诺。并且,美国为了吸引全球优秀人才,移民局给予了该移民类别诸多优待:如一步到位拿到永久绿卡,没有语言、学历、资产要求,没有投资项目的风险,一人申请全家获得身份,可以享受更多美国社会福利等等。中国本土申请人无论身在中国、美国或第三国均可申请。在当下投资移民排期无望的背景下,EB-1A成为移民美国的为数不多的途径之一。


那么,哪些人适合EB-1A?


   所谓杰出人才,是指其在从事的专业领域内取得了出类拔萃的成绩,比如“诺贝尔奖”、“奥斯卡奖”、世界冠军等一次性终生成就奖项获得者。显然,这样的人才是凤毛麟角,可遇而不可求的。但这并不代表EB1-A高不可攀。实际上,对于大部分不具备“超级大奖”的优秀人才。移民法提供了另外一种相对宽松的衡量标准,虽然没有获得过重大国际知名大奖,如果申请人只需符合移民法规定的以下十条标准中的任意三条,也可以申请杰出人才移民。


1、全国性或国际性奖项。申请人在其领域内,曾获得稍次于国际公认大奖的国家奖(不一定是美国的)或国际性奖项,以证明自己的杰出成就。


2、受邀请专业协会会员资格。申请人拥有专业协会的会员资格,此类专业协会经该领域的国家或国际专家评定具有杰出成就人士才能加入为会员。


3、媒体报道。专业刊物及主要商业出版物,或主要媒体上发表过关于此申请人及其相关工作的报导,或曾有重要媒体报导过申请者以及申请者在所属专业领域的成就(发表文章必须包括标题、日期、作者、必要时应加以翻译)。


4、评审鉴定。在其领域,曾经以个人或委员会成员身份担任评审,对其专业领域或其它相关领域的其他人的作品进行评审鉴定。


5、原创性重要贡献。在科学、教育、艺术、体育、商业等领域,曾经作出过独创性的、原创性的重要贡献。


6、学术文章。在所属专业领域的国内、国际刊物期刊或其它重要媒体上发表过的专业作品,如学术论文,书籍、学术文章等。


7、展览或展示。在国家级或具有较高声誉或较大影响的艺术展览会或其他场所上,举办作品展览或其他展示活动。


8、领导作用/关键作用。在工作机构、重要专业组织、团体担任主要领导或其它重要职务。


9、高薪。在相关领域,申请人的薪资、报酬、或待遇远远高于其它同行。


10、商业成功。在表演、艺术上获得商业方面的成功,并通过票房收入、影片、录音带、录影带、DVD等的销售量进行证明。



   总的来说,EB-1对于杰出人才而言,最大的优势在于申请程序中免去了申请劳工证这一步,从而大大缩短了整个移民申请的时间。另外,该类职业移民不用花时间去等待签证配额,使得杰出人才在递移民申请的同时,可以在相对较短的时间内获得美国的合法永久居留身份。因此对很多行业内的佼佼者来说,EB-1杰出人才移民可以说是获得美国绿卡的“高速快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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